现在的房地产,就是一件东西变着法卖你几次 土地改革,简称土改。它是中国共产党由弱胜强,战胜国名党800成军队的政治和经济的法宝。农民为土地,为了土改的成果,跟共产党上战场。 共产党是人民的军队,不仅仅是表现在跟劳动人民、跟劳苦大众打成一片,最根本地表现在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上。土地改革,先是发生在各个解放区,后是发生在全国。即先把农村和城市的人,划分阶级成份,如城市里有资本家、小企业主、工人等等,农村则有地主、富农、中农(上中农、下中农)、贫农、雇农(即佃农),无产者。 全国的土地,有相当一部分掌握在地主、富农和资本家手中,土地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打土豪,分田地。地主、富农、资本家的土地和财产,绝大部分被没收,有不少被杀,被枪毙。他们的家人、子女也受到过打压。贫农、雇农和农村无业游民,分到了田地和农业生产工具。因此,在合作化运动前,中国的土地制度是私有制,包括城镇里的住房,也是私有制,住房的土地也是私有制。 中国城镇和农村人口,失去自己的土地所有权,发生在合作化运动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。主要在发生在1951年到1956年。互助合作,主要是因为单个的农村家庭和城镇手工业生产者,效率比较低,难以应对大的变化,有互相帮助的愿望。共产党推动这种愿望,推动成立了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(如有的家庭没有农业生产工具,没有耕牛,通过合作组织相互调剂),然后再发展到初级农业合作社(试办)。 1953年12月以后,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在全国正式正式发展起来。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,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,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。1954年春,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.5万个,参加农户达170万户。当年秋,全国新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3万多个,总数达到22.5万多个。到1955年7月,全国有65万个合作社。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,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,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。1955年10月,中共中央通过了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》,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,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。会后仅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。到1956年底,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.3%,参加高级社的达总到农户总数的87.8%,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,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。 农村初级合作社,简...